,无法开班。王小姐和同学气愤地要求退课,对方却称:“课程一定会开,钱不能退。”
朱先生也有过类似遭遇。他报名参加一个电脑培训班,约定付费后一周内开班。可交钱之后没几天,培训中心却单方通知他,因场地装修培训开班需延期;一个多月后,培训中心再次通知培训有变动,这回甚至连培训地址也更改了。朱先生对该培训中心的做法不能接受,要求退费,但遭到了拒绝。
支招:《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因经营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须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赔偿。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据此,遇到培训机构任意延期开班的情况,学员有权要求解除培训协议,退还已交付的报名费用。如果因此而遭受了其他损失,还可以通过法院向有关培训机构索赔。
资深“外教”,学的是“尸体解剖”
现在,越来越多的外语培训机构以“外教”来吸引生源,可有不少学员听课后却大呼上当,一些外教缺乏基本教师技能,上课常常成了聊家常,课程结束后学员除多学了几句日常用语外,一无所获。
有些外籍教师不够“正宗”,一些常参加外语培训的白领们早就知道。罗先生的外教是做审计的,尹先生的外教是驻沪公司的职员。但当李小姐听她的“美式口语高级外教”说自己在日本是做披萨的师傅时,还是吓了一跳。这位加拿大外教说,去日本“扔披萨”是因为在加拿大工作不好找,而他又喜欢玩,所以每到一个国家,就随便打份工,赚点钱再上路。他说得理直气壮的,还示范做披萨的动作给大家看。当问起他在加拿大学的是什么时,学生们又被吓了一跳———“尸体解剖学”。
支招:根据有关规定,担任外教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大学毕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教师资格或经教师资格培训;身体健康,年龄在70岁以下。而对于一些英语外教,还要求该教师为以英语为母语国家的公民,并持有相关从业证书及上海相关部门颁发的《外国专家证》。
因此,参加外语培训的学员可事先要求查验外教的相关资质证书。如果发现培训机构明知所聘人员不具有相